新盛公司在线客服微信dif89998财联社6月13日讯(FICC研究员 李响)自5月“科技板”债券市场新政策(以下简称“新政”)出台以来,市场对此类债券的发行热情显著提升。
根据Wind的数据,5月份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规模达到了3638亿元的新高,环比增长123%,成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历史上的最高单月发行额。中信固收团队的数据也显示,众多高资质的发行人,尤其是国有银行,参与了科创债的发行,这降低了全月科创债的融资成本。此外,5月份信用债的表现也相对强劲,科创债的平均发行票面利率为1.77%,创下了新低。
然而,与近期金融机构科创债的迅猛发行相比,股权投资机构在科创债发行规模上相对较小。据Wind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2日,已有157家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了科创债,总规模为3254.75亿元。若以5月初新政发布以来的数据计算,仅有30余家股权投资机构的科创债已上市,总规模为270.1亿元。
新政的推出使得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的科创债募集资金的使用范围得到拓展。部分中小民营股权投资机构在科创债发行上表现出三大特点,主要通过担保增信、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地方风险缓释基金等方式实现发行。
部分投资者对股权投资机构的科创债仍持有疑虑,担心风险。股权投资机构如何成功发行并吸引投资者,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的科创债与普通债券的估值差异不大,债券定价主要参考发行主体或担保主体的信用,而科创领域的相关因素尚未完全体现在定价中。因此,投资者需要重点关注科创债的增信措施和产品条款的创新,从中寻找投资机会。
自新政实施以来,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的科创债规模已超过270亿元,其中AAA级主体占多数。
据Wind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2日,已有157家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总规模为3254.75亿元。在评级分布上,AAA级主体数量最多,发行规模也最大。数据显示,AAA级股权投资机构共78家,发行规模为2553亿元,占总发行规模的49%。此外,AA+和AA级主体分别有57家和24家,发行规模分别为508.2亿元和174.13亿元。低于AA级的股权发行机构仅有安吉县国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家,发行规模为7.92亿元。自5月初实施新政策以来,根据DM的数据,仅有约30家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的科创债成功上市,总规模达到270.1亿元。此外,还有9家机构发行的科创债正在等待上市。尽管如此,这些发行人的整体资质较好。财联社的整理显示,大部分股权投资机构的发行人信用评级均在AA+及以上。其中,仅有西安中科光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扬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象云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的发行主体评级为AA级。多数情况下,这些发行均得到了母公司的担保支持。
图:5月初新政策实施以来股权投资机构科创债发行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自债市“科技板”政策实施以来,对民营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支持力度显著增强。目前,诸如东方富海、启明创投、毅达资本等知名民营股权投资机构已在银行间市场注册科技创新债券。例如,东方富海即将于6月16日发行的“25东方富海PPN001”融资规模高达15亿元,由国家级信用增进机构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同时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地方国企代表提供反担保支持,形成中央与地方“双保险”机制,债项评级更是高达AAA。
财联社观察到,有三家主体在发行科创债时未标明主体评级,分别是广州科学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无锡市云林金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尽管如此,这些债项的整体评级较高,其中广州科学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债项评级为AAA,无锡市云林金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债项评级为AA+,均与担保主体的资质相关。值得注意的是,广州科学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25科创投K1”担保人为天府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与另外两家担保人属于地方所属平台不同。
三大新增政策性工具助力中小股权投资机构科创债发行。有市场人士指出:“在2025年之前,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的科创债主要投向由地方政府出资成立的产业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随着新政的出台,目前部分股权投资机构正在探索将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财联社注意到,目前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的科创债的可投范围正在不断拓宽,但发行机构的头部效应仍然明显,注册地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尽管如此,不少民营股权投资机构,如东方富海、中科创星等,正在积极探索运用新创设的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据财联社不完全统计,民营股权投资机构的融资规模仍相对较小,规模不足百亿。
(附图:部分民营股权投资机构科创债发行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股权投资因其高风险和高回报周期特性,与债券投资在收益模式和逻辑上存在显著差异。鉴于民营创投机构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以及品牌影响力有限,它们在减少债券违约风险、提升投资者购买创投科技创新债券的积极性方面,很大程度上依赖政策性工具的支持。
5月7日,交易商协会提出了新增的三大政策性工具:政策性工具、市场化信用增进、区域增信机制。这些工具成为了资质相对较弱的中小民营股权投资机构在科创债市场上实现良好展示的关键增信手段。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同一天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应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通过与地方政府和市场化增信机构合作,采用共同担保等多种增信措施,以分摊债券的部分违约风险,并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低成本、长期限的科创债券。
行业评级分析人士指出,民营股权投资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融资经验不足,一方面因为其民营背景使得纯信用发行难度较大,另一方面,资管新规的禁止多层嵌套规定也限制了债券募集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从而影响了股权投资机构的债券融资意愿。
对于信用资质较弱、评级较低的股权投资机构,中证鹏元分析师高慧珂在文中提出,要提高信用资质较弱主体发债融资的可及性,需要借助多元化增信机制、针对该类企业的债券产品创新以及高收益债券市场等多项措施的综合支持。
然而,在投资方面,高慧珂认为,当前科创债与普通债的估值差异不大,债券定价主要参照发行主体或担保主体的信用,而科创领域的相关因素尚未完全体现在定价中。因此,投资者应重点关注科创债的增信措施和产品条款的创新,以寻找投资机会。
近日,中诚信国际董事总经理刘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政策红利将促进科创债市场发行主体多元化、融资工具丰富化,并优化风险分担机制。信用评级机构应结合科创企业的特点,打破传统评级思维,提高评级的预见性和区分度。刘洋强调,随着债市“科技板”的正式推出,信用评级机构需在政策引导下,深化与股权投资机构、科技企业和科技创新业务的融合,转变以往以资产和规模为主的评级模式,改进评级方法和符号,增强评级的前瞻性和区分度,构建“科技板”债券评级体系。刘洋透露,中诚信国际已于6月10日发布改进后的科技创新企业评级方法和科创债债项评级方法,并计划近期推出针对股权投资机构的评级方法,以全力支持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互动。
刘洋进一步指出,在推动科创债市场分层和促进多层次科创债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评级机构可以在五个关键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包括通过结合定性和定量指标的多维度、差异化评级,强化对科创属性的关注,提升对重要科技创新领域和方向的判断能力,增强对科技创新成果价值及其社会影响力的认识,以及对产业、财政和金融支持科创政策的敏感度。此外,通过科创评级案例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评级机构应不断调整和完善评级方法和理念。
刘洋认为,评级机构应通过科创评级方法客观评估和揭示不同行业、不同生命周期科创企业的信用风险。他希望市场上能出现更多具有科技创新竞争力的中小型科创企业,在债券市场上崭露头角,并通过评级服务伴随其成长。然而,这需要全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以构建一个既能支持“硬科技龙头”又能促进“早期创新企业”和谐共生、共同发展的多层次科创债市场。